為了避免水污染,我們需要從源頭開始加強管理。一方面,加強對企業廢水排放的監管,明確場地、設施、工藝、管理各環節的責任,并進行排污許可證的制度建設,引導企業發展集中處理、循環利用等低污染排放方式;另一方面,強化農村環境綜治,加強對農業面源污染的管理,提高農民環保意識,鼓勵推廣農家肥、生態農業等綠色生產方式。
在源頭控制的同時,也需要加強治理監管。一方面,完善相關法律法規體系,加大對水污染違法行為的處罰力度,同時探索責任主體的固定化、合作機制的建立,形成形成共同治理的合力。另一方面,加強水質檢測監測和信息公開,推動實時監測技術和公眾監督,提高環境信息公開度,引導公眾形成環保觀念和行為的轉變。
針對已經受污染的水體,也需要進行生態修復與治理。一方面,采用生物、物理和化學等綜合技術手段進行污染物去除,同時建設濕地、灘涂等生態系統,實現自然的凈化和修復效果。另一方面,加強治理,實現源頭消減、過程控制、終端處理,同時加大工程修復力度,保障水資源的安全使用。